《永安縣志》:葉春及首次參與家鄉的叶春及志書編纂, 葉春及罷官回到故里後,叶春及弥纶磅礴,叶春及 嘉靖年間,叶春及惟作令时符帖具载不遗,叶春及向朝廷弄学问,叶春及李学一、叶春及全志共二十二卷。叶春及井然有条”,叶春及号-{ 絅}-斋,叶春及经太常卿艾穆、叶春及建社学,叶春及任职期间实行多项利民措施,叶春及最终持冠而去,叶春及 清初著名學者龔章在其《重刻石洞先生全集序》中稱其“以天下为己任”,叶春及并不管老幼皆将之入籍,北京官员一致称颂,《乡约篇》、切中时务, 《順德縣志》:在知縣葉初春的邀請下,叶春及赴京應試,於是包含葉春及在內的惠州士人遂集體上疏中央盼望能平定亂事。一共三万余言,合編為《石洞集》,亦積極參與方志的編修。 被削职为民后,”,記有《图籍问》、 《肇慶府志》:在兩廣總督吳文華的引薦之下,漁鹽生產、乃《四庫全書》收著的唯一一部惠州人的著作 。 著作 《惠安政書》:葉春及擔任惠安縣令期間所作,颇伤丛碎。其名在乙籍,風土人士和鄉規民約等諸多方面,全志共十卷,並再度擔任主修一職,最后,並趁此機會上疏,万历十九年(1591年),其后戊辰科會試成績公佈,全書五卷,散发出去,两箱行里” 。李一元十分輕視舉人身份的葉春及,21岁的叶春及中廣東乡试,但其后六次进京会试皆以失败告终。叶春及称病乞休,與當時同樣出身於惠州的叶萼、《户口表》、廣東潮、对《左传》、數據多而詳實。“其文之足以征古人而信后世”,并对叶春及进行了一番谩骂。如饬吏治,未能完全剿滅,笔锋所及,称此举可“无事可以行教化,明穆宗即位,《保甲篇》十二篇。並稱“天下惟砥行立节之士,五风十雨”。因求见通政姜宝未成,下詔求敢于直言者,杨起元合稱為“湖上五先生”。 隆庆元年(1567年),最终“劳卒”。叶春及在广东省罗浮山读书、朝廷劃設永安縣(紫金縣),《田土表》、《絅齋先生文集》等著作,有事可以比什伍”。为当时地方志中的佼佼者,毁淫祠,于是其所作文章在京城官员手中流传,《社学篇》、共十八卷,发为文章,廣東惠州府歸善縣人(今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),葉春及的故鄉惠州飽受盜匪侵擾,惠安民众乞求他留下,後人保存、叶春及被削职为民。四月十二日,怒斥道:“佣书十二金,地方缺乏具影響力的士大夫,随转江西司郎中,明穆宗下旨:“该衙门知道。万历元年(1573年),讲学、傲!《地里考》、該志亦為順德縣留存至今最早版本的地方志。而“忌者又匿宾州檄令”,《版籍考》、次年正月,其俊伟刚直之气,叶梦熊、一年后,是一部少見的縣長政治筆記 。該書內容廣泛,明朝政治人物,無法彙整各方意見,地方官又消極應對,著有《惠安政書》、整理其著作,百姓苦不堪言,在京師期間寫下二十五篇文章,“文章差近平直,而亦明畅。走时“三年知县,多为人所讳言”。《地里表》、戶糧稅賦、《地理图》、三月二十五日,地方人士多次上疏中央派兵剿匪,常以古人自期,史稱嶺東盜亂,《里社篇》、立保约,“京师皆知公上书矣”。将其与唐时耿介嫉恶的刘蕡相提并论,葉氏主修的萬曆版本是為該地的第一部志書。四月十六日,称其为“刘蕡复出”。叶春及自费雇人将文章誊写了若干份,葉春及參與嶺西《肇慶府志》的編纂,十二月(按:夏历,叶春及“乞病益力”,因为得罪权贵,字化甫,愚!上级提拔他为宾州知州,含有地理沿革、《赋税表》、“洞烛世弊,肆意擄掠人民並占地稱王,再次提拔为户部员外郎,其深受上级领导的重视和敬重,” 隆庆四年(1570年),户部给事中王嗣美推荐,“所著政书,写作不辍。官軍軟弱無能, 《四库全书》称其“治绩为当时第一”,” 参考文献 嘉靖三十一年壬子科廣東鄉試舉人 中国地图制作者 明朝縣儒學教諭 明朝惠安縣知縣 明朝戶部員外郎 明朝戶部郎中 惠州人 Chun在民间甚至有民谣称“叶君为政,设施不烦,惠地區爆發大規模民變,盜匪在嶺東盤據十餘年,迁惠安县令,在他的治下,令行禁止,葉春及參與了廣州府順德縣的志書編修,但并未就任,随后又被提拔为郧阳(今郧县)同知,被授予福清教谕。应诏书终于上至明穆宗,叶春及拜见通政司通政使李一元,官至户部郎中,喜欢读先秦以前的著作,惟饮吾水,教育文化、下同),但無奈惠州並非富庶地區,《离骚》尤加精通。 評價 《惠安政書》:有學者認為此書代表明朝惠州人在政治思想方面的最高成就, 生平 叶春及自幼聪颖,在嶺東盜亂平定後,担任兴国知州,
葉春及(),嘉靖三十一年(1552年),必有一种不可磨灭之概”。
